8月17日,在山东大学“骨刻文与世界早期文字比较研究座谈会”上展示的“骨刻文”样本。
2017年8月17日。刘凤君先生在山东大学组织召开了“骨刻文与世界早期文字比较研究座谈会”,我有幸被邀请参会,有机会用100倍放大镜仔细观察会场上数十件“骨刻文”实物标本以及用于比对的草蚀、虫蚀骨头标本。我个人的观察认为,刘先生收集的这些“骨刻文”痕迹,在微观上同比对组的草蚀、虫蚀痕迹,看不出本质的区别,在100倍放大镜下观察,二者的底部均为深峻的沟状,且极不平整,密布大大小小的纵向孔洞,似溶洞。这与陶寺遗址中期贵族墓葬IIM26出土骨耜上的人工刻文“辰”字及其刻文周边腐蚀痕迹的微观形态(参见拙作《陶寺遗址IIM26出土骨耜刻文试析》,《考古》2017年2期,97~102页),皆存在很大差别。陶寺IIM26骨耜的刻文和腐蚀痕底部都比较平整,腐蚀痕底部局部呈冰封水波状,皆不呈溶洞孔洞状。当然,亦不可否认,肉眼观察刘先生收集的“骨刻文”痕迹,比陶寺IIM26骨耜腐蚀痕明显深峻得多。据此,我仍无法断然判定“骨刻文”是否系人为刻的。
由于学界基本一致认为,“骨刻文”是否系人为是“骨刻文”研究探索的前提条件。因此我建议,第一,做“骨刻文”的复原雕刻模拟实验,复原雕刻工具、雕刻工艺技术。第二,就复原雕刻模拟实验所用的工具与雕刻痕迹,做电子扫描微观对比分析,分析雕刻工具的微痕、雕刻笔道内的工具痕,同“骨刻文”标本上疑似人工刻道内微痕进行对比,比较容易判定“骨刻文”究竟是人工契刻还是自然腐蚀。第三,注意模拟复原人工契刻痕迹的深度同“骨刻文”痕迹的深度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我相信,有了上述科学技术手段的分析,“骨刻文”是否系人为契刻的争讼,便会尘埃落定。
另外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首先是刘凤君先生收集的“骨刻文”的骨料种属庞杂,包括人骨、牛、羊、猪、鹿,没有特殊的选择性。早期文字尤其是史前时期的文字或符号,多数与宗教仪式有密切的关系,符号或文字的载体多集中在某几类特定的与祭祀仪式相关的用器上,比如半坡类型刻划陶符多刻划在红顶钵口部,大汶口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象征符号大多集中刻画在陶缸腹部。即使是记录性的文字,也不会随意选择载体。因此,“骨刻文”选择载体骨料随意性,应当予以合理或自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