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刑罚》一书首版于1804年,一般认为著者是英军第102团的少校乔治·亨利·梅森(George Henry Mason),其生平国内外皆不可考,以至有人怀疑这名字只是一个假托。该书开创了中国刑罚研究的先河,从此中国刑罚及其背后揭示的民族性的研究逐渐成为西方汉学一个主要支派。本文选取的22张彩色版画及图注均来源于根据《中国刑罚》等著作编译的《西洋镜:清代风俗人物图鉴》(台海出版社,2017年2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
《中国刑罚》前言
中国刑法法典的编纂方式是每一种罪名都有相对应的量刑,后续的插图将展示一系列的刑罚。
中国立法的智慧最显著地体现在对强盗的处置方法上。如果罪犯没有使用或携带任何攻击性武器,就不会仅仅因为抢夺了他人的财产而被判处死刑。如此睿智的法令减少了抢劫的发生。大胆的犯法者要顾虑到选择保护自己生命的方式,如果遇到抵抗,避免影响受害者的生命,通常抢劫会变成偷窃。因此,抢劫杀人的案件很少发生。中国法律中的公正、温和以及智慧,使得宣判使用死刑的法令、屈打成招的习惯相形见绌。
除了本书中涉及,许多作者还提到过其他更为严峻的刑罚,中国人用这些酷刑来处置那些犯有弑君罪、杀亲罪、叛乱、叛国或煽动叛乱的罪犯。但是用图画或者哪怕语言来描述这些酷刑都会引起情绪上的不适,并使人认为我们是在诋毁被公认为节制和智慧的中国政府。
本书除猎奇性和知识性外,还体现出了这片土地带给人们的安全感。在这里,他们可以免受长时间痛苦的折磨;在这里,一个人的清白,不以他精神或肉体上所能承受的痛苦来衡量;在这里,暴政、狂热或混乱不会肆意展现出魔鬼般的残暴;在这里,死刑只是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方式,用于阻止居心叵测之人侵害同类,阻止犯罪者一错再错。为了达到这些目的,他们公开执行死刑。在英国,死刑以富于同情心的人们所能接受的最迅速和最不血腥的方式执行,观看受刑者的痛苦进一步展现出人性的胆大无畏。
一个地方官面前的犯人:
在中国,官员每天早晚都要在府衙内升堂审案,这已经成为一种习俗。师爷或者书办,以及手拿铁链和板子的下级衙役侍立在两旁。起诉人或者是告密者站在官员右手边,官员前面的桌子上铺着绸布,上面放着书写的工具,以供师爷记下口供和辩护词。供词用黑笔书写,犯人用红笔签名,然后盖上红色的印章。桌子上放着红头签,盛放在一个敞开的签筒里,出现下面这种情况,可能会用到它们:犯人罪行轻微,官员当庭判罚,然后释放他。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打犯人板子,我们可以通过官员扔到地上的签子数目来推断打多少板子,一根签子代表5大板。审讯期间,犯人一直是跪伏在地上,等候判决。开始行刑的时候,衙役就会像接下来的某张图中一样抓起犯人。官员扔出令签之后,就会谈些其他事情,喝口茶或者抽口烟。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罪过,诸如:酗酒、诈骗、吵闹、斗殴、偷窃、傲慢无礼、无视上级,地方官有权随即作出判罚,但若涉及重大案情时,则需要5到6人组成审判组共同审理,他们不仅要听取详细的案情信息,还会细致入微地审查控告者的性格与态度。人命关天。为了避免出现冤案,在中国一旦涉及死刑的指控,审理过程一般会很漫长。除非被判处死刑,并且经过皇帝批准,否则,任何犯人都不能处死。
被押往监狱的犯人:
如图所示,犯人脖子上系着锁链,如果他不想往前走的话,衙役就会牵动锁链,强迫他前行。
要被审判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