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孙求生”证券账户于2019年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额103.62万元;“钱某娟”证券账户于2019年7月2日、3日卖出“新城控股”25000股,成交金额103.84万元,避损金额合计65.4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
2019年7月1日,孙求生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华接触,知悉王某华因涉及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一事,7月2日“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各抛售“新城控股”20000股,7月3日“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各抛售“新城控股”5000股,7月4日新城控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刑拘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从“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的交易流水来看,5月15日至7月1日一直未交易“新城控股”,7月1日孙求生知悉王某华因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7月2日、3日突击卖出“新城控股”。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其在敏感期内为了避损而卖出“新城控股”的动机明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求生及其代理人在其申辩材料以及听证过程中提出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对孙求生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表示,关于从轻、减轻的申辩意见。孙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孙求生属被动知悉内幕信息,主观恶意不强以及孙求生对调查工作较为配合,认罪态度端正等情节,我会已在量罚时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此外,孙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孙求生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热心公益,在疫情期间,孙求生向湖北疫区捐赠近30万元的现金和医疗物资,组织公司为抗疫积极贡献力量等事实、情况和证据,我们将在后续的相关责任追究中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反映,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