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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万元,并处130.87万元的罚款。
孙求生股价腰斩前逃顶求生
从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来看,内幕交易主角孙求生时任上海双菱电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与王振华相识十几年,双方存在业务合作关系。
知悉上述消息后,孙求生利用自己和妻子钱某娟账户(实控人均为孙求生)在7月2日、3日突击卖出“新城控股”,合计卖出股票5万股,成交金额分别为103.62万元,103.84万元,避损金额合计65.43万元。
从股价表现来看,新城控股股价于7月4日开始接连跌停,之后一个月内股价接近腰斩,一度触及21.29元低点,孙求生成功逃顶。
证监会最终认定,孙求生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万元,并处以130.87万元罚款。
根据天眼查提供的企业信息,孙求生旗下的上海双菱电梯成立于1993年10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梯的销售、安装等,孙求生作为控股股东持股80%。
双菱电梯系新城控股合作客户,孙求生方面曾在申辩中以此为由声称自己不符合内幕交易主体要求,但未被证监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