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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公布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2018-05-02 14:02:09    国家文物局网站  参与评论()人



办案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文体旅游局

执法机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巡查时,发现深圳市富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悦兴围旧村改造项目施工中,拆毁不可移动文物悦兴围碉楼。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悦兴围碉楼原貌

悦兴围碉楼被拆除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和《深圳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宝安区文体旅游局对深圳市富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悦兴围碉楼遗址予以原址保护。

悦兴围碉楼整改

悦兴围碉楼整改

指导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房地产开发中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主动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文物违法行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文物部门坚持原则,对文物实施原址保护,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文物的历史信息。

14。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拆除重庆市渝中区不可移动文物韩国光复军司令部旧址案

办案单位: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委员会

执法机构: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委员会接群众举报,反映不可移动文物韩国光复军司令部旧址被擅自拆除。重庆市渝中区文化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经查,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渝中区邹容路味苑地块过程中,未经文物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韩国光复军司令部旧址。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韩国光复军司令部旧址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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